内容 | 劳动合同备案 |
办理地址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劳动关系科办公室 电话:8781110 |
许可条件 | 一)准予备案的条件: 1、劳动合同文本填写规范 2、备案人员信息录入人社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3、档案材料齐全 (二)不予备案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
申请资料 | 1、职工档案; 2、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份; 3、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
办理程序 | 第一位工作人员审查企业档案材料齐全后,第二位工作人员审核企业劳动合同文本填写是否规范,经审查,材料齐全、填写规范的,在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登记表上盖章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
办理部门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
法律效力 | 1、《劳动合同法》 2、《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3、《山东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