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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法定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许可条件
无
申请资料
申报材料1、补发药品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沂蒙晚报》或《临沂日报》)
办理程序
临沂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
办理部门
临沂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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